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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最可貴
這是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所寫
看電視《精武門》。
陳真為了一份苦工,扛著一條大圓木賽跑。
少爺說:「他只不過是一頭牛,讓他慢慢地死。」
想起了幾千年人類歷史上的奴隸。
他們賣了自己,甚至賣了妻兒,有的一輩子沒有妻兒。他們的性命是屬於主人的。在歷史的長河中,多少人在淒苦中掙扎,慢慢地死去,人類的歷史中有多少冤魂!
就這樣,歷史走到了「新時代」。
在新時代,佔有人身的奴隸主似乎沒有了,有的只是僱傭關係。僱傭主對於勞工又如何?還不是一樣的刻薄!傭工有「人的尊嚴」嗎?
但是僱傭制度畢竟比奴隸制度開明得多,勞工們「惹」不起卻走得起,不像奴隸要一輩子屬於他的主人,永遠逃不出奴隸主的掌心。
惹不起可以走,這就是自由,這就是人權,雖然這只是一點點,這一點點是何等的可貴啊!
可見自由和人權比甚麼都重要,也許和生命一樣重要,甚至有人說它比生命還重要。
人最主要的自由、或曰最主要、最基本的人權就是:能-夠-走。
即使沒有表態的權利,至少要有不表態的權利。即使沒有掌握自己命運的權利,起碼要有離開——轉換環境的權利,亦即是選擇權。儘管天下一般黑,至少人們能離開「十分」的壓迫而選擇「九分」的壓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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